更新时间:2023.01.02
《刑法修正案》 (十一)将严重的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罪名为:催收非法债务罪而非非法讨债罪。 (1)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目的是催收非法债务。催收非法债务是目的犯,这是与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的区别。如果是基于逞
索债非法拘禁的立案标准为: 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
暴力讨债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通过软暴力的方式追讨债务的,对债务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是会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据犯罪手段进行定罪处罚。雇佣、指使他人采用“软暴力”手段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构成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的,对雇佣者、指使者,一般应当以共同犯罪
暴力讨债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
催收非法债务罪的立案标准是使用以下方式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非法集资是指个人或集体在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个人集资二十万元以上或吸收三十户以上或损失达十万以上,公司集资一百万元以上或吸收一百五十户以上或损失五十万元以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或其他
标准是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具体表现为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 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早上严重破坏价值在三十万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第一,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第二,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第三,非法拘禁
关于非法采石的立案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刑法上没有非法放贷罪,根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属于《刑法》第225条的非法经营罪中的严重扰乱社会金融秩序,以非法经营罪论处。两年内向不特定多人或单位以借款名义出借资金超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采砂符合以下行为之一,当事人就犯了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1、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10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 2、两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 3、其非法采矿行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