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2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原则上认定归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著作权,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合作作品的权利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义务由合作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著作权作品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如下: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来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具体理解如下: 一、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 二、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 三、合作创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 四、汇编作品
著作权的归属确定:对于个人创作完成的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归创作人享有;对法人或者非法人主持的,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
一、演绎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 二、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三、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四、电影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 五、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 六、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
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是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除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外(如电影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特定种类的职务作品著作权由单位享有),著作权属于作者。由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法人作品的作者,因此,法人作品著作权属于创作该
根据相关法律,软件著作权归属按以下方式确定: 1、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属于实际组织开发,直接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 3、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归
著作权的特征如下: 1、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2、专有性,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 3、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
法律关于委托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规定是:一般的委托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约定。但如果该著作权的归属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则由受托人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