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 1、配偶:已经离婚或非法同居,其男女双方都不具有配偶资格,因而没有互相继承的权利。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此外,丧偶儿媳
第一继承人顺序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在法定继承程序中优先继承的权利。不过,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先按这两样进行,剩下的或者没有的,再按法定继承进行。除此之外,配偶还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在继承开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没有先后顺序,应该依法由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遗产。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老人去世,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是配偶、父母、子女。 特殊情况下,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作为直系晚辈代替死者参与继承,这时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在没有遗嘱的时候算是的。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养子女是第一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孙子孙女不是继承人,但是孙子孙女可以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顺序继承人不一定可以继承全部财产,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的,可以继承全部财产;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将部分或者全部遗产指定给第一顺序以外的人继承的,就不可以继承全部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