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从实务操作角度出发,转继承中没有代位继承。法对生产关系的依存性,经济条件的巨大变化,要求法律作出反映并为之服务。由于制定时的经济条件、思想观念等历史条件所限,已经不能适应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有待修改和完善。
法定继承中规定法定继承人顺序的如下: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位。且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死亡或不存在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开始后,遗产由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这是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的顺序。
(一)范围不同。代位继承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第一继承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二)概念不同。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顺序,具体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
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有: (1)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2)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3)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4)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
遗产继承继承人的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对于丧偶儿媳对公婆,或者丧偶女婿对岳
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顺序是,第一顺位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具如下:先由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