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3
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为,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益,如无财产协议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同等的处理权。
我国的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有以下六点:1、要遵循男女平等原则;2、要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要遵循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要遵循权利不得滥用原则;5、要遵循给予补偿原
如果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且双方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那么法院就会将住房公积金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住房公积金是一方在婚前获得,或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那么住房公积金应依法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
一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计算: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
法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实行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些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后,会根据财产的形式、取得时间、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并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进行分
《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可以夫妻双方自己协商约定; 2、双方没有进行约定的,则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投资收入、知识产权收入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法律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婚前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法律规定以下四种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一种为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第二种为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第三种为知识产权的收益;第四种为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当然还包括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