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具体如下: 1、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2、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3、收取定金的当事人或者交付定金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等。
定金罚则即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罚则是指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所谓定金罚则,其实是定金担保作用的体现。如果交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违约方就无权要回定金;如果是收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违约方就要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与订金虽然仅一字之差,但是其法律性质却不同。定金是履行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如果一方违约,就要适用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定金的担保作用通过定金罚则得以实现: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
“定金罚则”主要是指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 1、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定金可以不予退还,作为违约的赔偿; 2、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的,交付定金的一方可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为: 1、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或不按约定履行的,定金不退还; 2、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或不按约定履行的,定金需要双倍返还给交付定金的一方。
定金罚款的适用条件如下: 1、必须有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定金担保责任。如果没有违约行为,定金担保的目的可以顺利实现。定金罚款适用于当事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不适用于当事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 2、当事人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