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母、子公司的债务责任承担原则为:母公司与子公司是独立的两个个体,分别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般母公司不需要承担子公司的债务。因为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受民事责任,母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外债也不需承担。 但是如果母公司出现出资不到位或者母子公司有约定母公司要对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母公司需要承担子公司的外债。
母公司其实是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母公司只以其对子公司的投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如果子公司破产,子公司只以其所有的独立财产为限对债务人承担责任。一般来说,母公司不承担额外责任。 特殊情况是,母公司滥用股东权利,逃避债
母公司与子公司是独立的两个个体,分别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
1、不需要。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债务相互独立,如果是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的话,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有义务偿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规定:
一般母公司不需要承担子公司的债务。因为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受民事责任,母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外债也不需承担。 但是如果母公司出现出资不到位或者母子公司有约定母公司要对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母子公司可能会涉及债务重组。许多母子公司之间还存在着债务和债权的关系,一般是母公司拥有子公司的债权。 2、一些总公司为了理顺财务关系,减轻子公司的债务负担,,往往将其持有子公司债权进行债务重组。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互相独立,母公司只是子公司的股东而已,两者之间并没有共同债务,母公司的债务不会由子公司承担。另外,子公司的债务也不会由母公司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母
子公司与母公司并不是连带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自己的民事责任。换句话说,虽然从名称上来看,母公司与子公司具有密切的联系,同时在实践过程中,子公司也会受到母公司实际的控制的地位。但
子公司的债务不能起诉母公司。子公司欠款无法偿还的,债权人一般不可直接向母公司追责,但子公司与母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时,母公司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人人格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