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父母未抚养子女,子女还有义务赡养扶助父母。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子女的赡养义务不以父母是否抚养了自己为前提,无
父母不尽抚养义务的话,其子女也是有赡养义务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影响,具体而言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女都有义务赡养父母。而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父母可以直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也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调解,说服子女给付。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通过
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虽然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成年的养子女只需对养父母尽赡养义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抚养孩子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1、虽然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由于收养关系的建立,抚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被消除,成年子女只需要履行赡养养父母的义务; 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
1.子女尽赡养义务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子女不得以父母有固定收入、享受有退休金和医疗保险,或是父母对子女的财产分配不公等等为由,拒绝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2.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养子女对生父母一般是没有赡养义务了。自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成立了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会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只对养父母存在赡养义务。
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只要继父母子女之间有形成法律承认的扶养关系。法律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一致,所以继子女对继父母依法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继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成年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 继父母子女间是否形成扶养关系,不能以抚养教育时间长短论,我国《民法典》婚姻编或相关司法解释并未对形成扶养关系所需要的期间进行规定; 抚养的真实含义应当是继父母和继子女如同亲生父
即使父母未对子女尽到抚养义务,成年的有抚养能力的子女一般还是不能拒绝赡养,除非子女还没有成年;没有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生活困难,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者其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的。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
子女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也是能够分得遗产的,如果有能力赡养但是不赡养的话就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我国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