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单方面终止合同具有以下后果:一是如果不存在法定解除的事由,单方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二是,存在法定解除事由,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
委托合同以下情况终止: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3、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 4、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 5、委托事务处理完毕。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共同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第一、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是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的,不用承担法律后果。但是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单方终止合同的法律后果具体如下: 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
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如下:1、因终止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能归责于自己的原因外,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2、受托人在接手委托事务前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3、因不可抗力终止委托合同的,应当及
当委托合同终止后,根据不一样的情况,受托人履行的义务也不一样。 如果给对方带来损失的原因是因为解除委托合同,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需要赔偿适当的损失。 因委托人的死亡、变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破产的,导致委
委托合同,即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所委托事情的合同。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这两种。 一般原因,比如:委托的事情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已经不可能履行、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 特殊原因主要包含两种: 一种是因为一方
租赁合同单方面违约如何终止合同,需要根据当事人是否属于违约一方来进行判断。如果当事人属于被违约的一方,这时候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如果当事人属于违约的一方,一般情况下都不能够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