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定金和违约金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当事人应当择一而用。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者是根据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算出来的违约金数额更高,那么当事人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
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与违约金能够同时适用。履约保证金是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的,是为了担保工程合同的履行;而违约金是合同的当事人约定的,一方在不履行合同义务时需承担的责任。二者可以同时适用。
违约金和赔偿金不能同时使用。违约金的适用不以造成实际损失为前提,但最终违约金的金额的确定是以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参考标准的。违约金属于对损害赔偿总额的预定,因此,二者是不可能并存的。
违约金和损失赔偿不能同时主张。但违约金如果低或做过高了,也可以要求增加或减少违约金,具体实践中可以分为这几种情况: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此时守约方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21条向违约方主张赔偿损失。 (2)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
不可以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
1、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赔偿金则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的货币进行赔偿。 2、不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
小时工解除合同是否要赔偿违约金,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具体情况如下: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2、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
劳动合同可以涉及违约金。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违法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违反约定也要支付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
首先,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是不可以并用的。定金与违约金的适用关系。由于我国的定金在性质上属违约定金,具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两者不可并罚。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定金是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且两者在数额
补偿金和赔偿金是不可以同时申请。从二者的性质和适用情形来判断,赔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经济补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损害赔偿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主张。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同一违约事实,在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的情况下禁止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适用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