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在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时是可以同时主张的。《民法典》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是不可以的。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择一适用,上述两种方式不能共同使用。
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因此,我们认为,对同一违约事实不能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违约金和赔偿金是不可以并用的。因为如果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所以,违约金和赔偿金只能选择适用。
违约金与赔偿金通常而言是能够并存的。《民法典》规定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且若约定的数额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适当增加或降低。
违约金和赔偿金不可以并用。双方经常同时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但在法律上,两者可能不同时适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是合同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违约金具有赔偿和处罚的双重属性,赔偿损失主要是赔偿责任的一种形式。两者可以同时适用,约定的违约金小
一般不可以并用。民法典中的违约金具有多种性质,但是最主要的性质是违约赔偿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那么违约金的适用就可能与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发生冲突。
违约金和赔偿金不能并用。因为他们之间所应对的范围是有所不同的,对于赔偿的计算也是有所不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购房定金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赔付。定金自交付之日起定金条款生效,一般设定为标的数额的20%,按照定金罚则处理;违约金以违约为生效要件,以实际损失为基准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处理;双方当事人同时约定定金与违约金的,只能选择适用其中之一。
补偿金和代通知金不可以同时索要,二者性质不同,一个是合法解除合同给予的经济补偿; 一个是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支付赔偿金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是否可以同时使用要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合同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是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违约金具有赔偿和处罚的双重属性,赔偿损失主要是赔偿性质的责任形式,约定的违约金小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