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农村宅基地的继承,一,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所有权属于集体,而使用权是因“村民”的身份而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基于以上,法律暂未确认宅基地的继承权。二,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而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公
宅基地使用权在确权时主要依照以下原则: 1、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因为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确权后个人只有使用权。国家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任意买卖、交易,如果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农村审批宅基地程序如下: 1、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审议并公布; 2、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 3、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 4、符合审批条件的,核发宅基地使用权证。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由此可以看出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的人通常情况下只能为农村村民。农村村民专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城镇居民,一般是不允许申请宅基地的。 也可能存在特
宅基地是指由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基于法律规定而由农村家庭户占有和使用,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宅基地是村集体所有的财产,一般来说,只能以使用权的方式在本村集体内部进行流转,不得擅自买卖或转让,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使用和
各地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抓紧编制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和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村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经批准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标准。 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
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步骤如下:第一、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也就是现在在使用宅基地的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第二、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第三、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
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
如果你家现在没有宅基地或不够用,符合申请宅基地标准的,可以按正常程序向乡里申报,然后由县国土局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这块地就是你的了。和村民之间的只要协商好,确保对方不反悔就行,比如写个协议什么的,不需要官方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