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对次债务人到期债权,债务人是没有代位权的,有代位权的是债权人。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是附期限的,而且已经到期了,需要债务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期限之内偿还债务,否则将构成违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
债务人死亡后如果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那么就应当按照实际所得遗产价值为限度清偿债务人的债务。继承人列为被告。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那么对债务人的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就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如果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
如果债务人有遗产,则继续进行审理;如果债务人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应终结诉讼;债务人没有遗产,但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不能终结诉讼,而应当将其追加为被告,继续进行审理。
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并存时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合伙债务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的,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债权人死亡,其妻子可以向债务人讨债。妻子是丈夫的法定继承人,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权继承丈夫的遗产,该债务属于其丈夫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由妻子继承,继承后妻子有权向债务人讨要。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债务人的继承人讨债,债务人死亡的,其继承人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责任。
债务人因被逼债而跳楼死亡,追债人如果采用了不合法手段的,应当负相应的责任,追债人在主张债权时应当采用合法的方式。《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体户经营者死亡的,债权债务转让由个体户的继承人与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转让债务的,要经债权人的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债权人可以主张以债务人遗留的遗产来偿还欠款。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1、债务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债权人可以起诉继承人,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来偿还债务。 2、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也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的配偶。 3、有债务担保人的,也可以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