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3
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的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在人民法院从事执行工作的人员,主
行为人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关于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的,对行为人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其致使当事人或者是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
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标准: 1、失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别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失职
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应当这样量刑:行为人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应处五年以下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4、本罪在客观上表为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失职,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
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
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法院的量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结果是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对象要件。侵权对象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在执行判决和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给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被界定为,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执行生效判决时,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客体是法院的正常执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