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方法包括强制戒毒,强制拍卖,查封,划拨存款,征收滞纳金,恢复原状,强制教育,强制收购等,行政单位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并不一定是当事人做出了违法行为。行政单位既有权利进行行政强制处罚,又有行政强制执行的权利,行政单位决定采
行政强制执行具体如下: (1)代履行,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2)执行罚,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 (3)直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1)代执行:代执行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者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 (2)执行罚(强制金)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可以中止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强制执行的条件如下: 1、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 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 4、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 5、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 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
间接的行政强制执行,包括的主要是代履行等方式,是指由行政机关代为执行或者由第三人代为执行的方式;而直接的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拍卖;以及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
行政机关对于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如果行政相对人既不履行行政决定,也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无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在期限届满后的三个月内申请法院执行。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具备以下几点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强制执
关于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是由法律来设定的。只有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才有主动强制执行的权力;而法律如果没有规定的,则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