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实际操作中,折算不同种类的毒品数量,应以其中毒性较大的毒品成分确定其毒品种类;如果毒性相当或者难以确定毒性大小的,以其中比例较大的毒品成分确定其毒品种类,并在量刑时综合考虑其他毒品成分、含量和全案所涉毒品数量。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私、贩卖、运输、制造同一种类的毒品犯罪的毒品折算。如该种毒品为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已经规定量刑数量标准的,按照刑法、司法解释等规定适用刑罚,如该种毒品属于未明确规定量刑标准的,可以根据毒品数量折算标准将其折算成海洛因的相当值,再综合考虑其他情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
毒品犯罪的毒品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实际操作中,折算不同种类的毒品数量,应以其中毒性较大的毒品成分确定其毒品种类;如果毒性相当或者难以确定毒性大小的,以其中比例较大的毒品成分确定其毒品种类,并在量刑时综合考虑其他毒品成分、含量和全案所涉
计算毒品犯罪的数量的认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综上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对于毒品数量的计算,原则上不以纯度折算。其纯度是否高低,一般不以纯度进行折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参与毒品交易的,会构成贩卖毒品罪,要依据贩卖毒品的种类和数量进行量刑。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如下: 1、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规定,我国数罪并罚是采用混合原则,即对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式,存在多种。1、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及其他主刑并罚的,以及有期徒刑与拘役并罚的,采用吸收原则;也就是当数罪中判处几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时,只执
运输毒品罪的量刑,需要根据具体的毒品类型、数量、情节、悔罪与否进行综合判断,不同种类毒品的量刑标准都不同,毒品运输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如果是运输鸦片一公斤以上、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巨大的,运输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