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是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其所称的中国投资者包括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6、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注册资金。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
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基本政策: 1、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 2、外资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应当报其主管部门备案;等等。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的基本政策: 1、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或者其产品全部出口或者大部出口; 2、外商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外商企业的经营管理计划,报主管部门备案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2004年12月11日起,允许设立外资商业企业。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可以为外国企业,也可以外国居民。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是: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关于从业人员的人数,法律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由企业视情况而定。
设立国有独资企业的条件如下: 1、股东符合法定主体、人数等条件,国有独资公司主体的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投资者代表国家投资,并行使股东权;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国有独资公司的投资者一般资金或资金雄厚,生产经营规模庞大,出资额远远
外商投资企业的性质是内资企业。内资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企业等五类。
一、外商设立登记程序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申请者应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登记主管机关自受理申请人设立登记全部文件、证件之日起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经核准登记的
设立外商投资公司手续如下: 1、确定公司名称后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对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核准; 3、股东制定公司章程; 4、履行出资义务; 5、申请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规定,
手续如下:投资者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向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中外投资者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呈报主管部门和经贸部门批准;订立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制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章程,并同时呈报经贸部或其授权的审批机关批准,经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