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股东的表决权利可以在股东大会上行使,也可以在董事会上行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作出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小股东行使权力如下: 1、单独或者共同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2、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总表决权超过10%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这取决于公司究竟是个人独资企业还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是前者,则不存在变更法人,而是直接变更投资人;如果是后者,则可以单独变更法定代表人,并不要求股东是同一个人。原因是,如果是独资企业,就没有法人和股东,只有投资人。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
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表决权是公司的基本权利之一,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对公司的各项事宜进行讨论和表决,而股东,通过参与股东会行使其表决权而参与公司的决策。
行使股东表决权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者是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可以作出另外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国有股权下属公司增资流程是: 1、股东会对增资扩股提出决议; 2、董事会制定增资扩股方案; 3、股东会或董事会对增资扩股方案作出决议; 4、履行审批程序,公司就增资扩股事宜向上集团公司及上级国资委申报批准。
国有独资公司可以设立执行董事。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可以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行使及保护中小股东的权利的方法: 1、依法行使知情权;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在我国股东如果瑕疵出资是能够影响行使股东权利的。影响如下: 1、股东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只能按照其实际出资享受分红,但股东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