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未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工伤,不能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企业已经按照工伤待遇执行了,也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工伤认定不服,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在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目前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方式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是行政复议; 二是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1、申请人包括: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被申请人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 (1)作出工伤认
公司三个月没有发工资,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三个月不发工资是违法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1、认定为工伤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
未经劳动部门认定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职工不服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都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劳动监察部门存在不作为的行为。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
如果对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不服,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开展相关工作:第一种途径是进行行政复议,第二种途径是进行行政诉讼: 1、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三种情况:①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②对行政复议不服。③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
工伤认定申请,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