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申请先行支付的条件包括两种情形,一种为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另一种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先行支付会对使用基金规模造成不可预知的影响。社保机构对未参保企业既无法管理,也无法掌控,只能被动地支付待遇,这大大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的风险。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实质上是社会保险机构为监督不力的行为承担责任的一种体现,不能将社会保险机构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适用条件是: 1、建设工程承包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建设工程必须按期完工,并经验收合格。 2、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先行催告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不能直接将该工程折价、拍卖,而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
车险先行赔付条件如下: 1、涉案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超过2000元的事故,必须等到事故鉴定和责任划定后,再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理赔; 2、车辆必须在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 3、最多不超过50%的车险预付条件,保险公司会提前支付30%
如果职工被认定为工伤,而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也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或者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之后再依法追偿。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条件是被依法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1、前提条件是职工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的范围。不属于工伤的,不能使用工伤基金先行支付原则;2、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之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而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3、先行支付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向用人单位追偿。当然,用
先行支付,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无法向职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先行向职工支付应由社保承担部份。然后职工把该部份追偿权转让给社保局,由社保局向用人单位追偿。
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项目: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医疗费用;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
工伤基金先行垫付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基金可以先行垫付; 2、职工发生的事故被确定为工伤的,工伤基金可以先行垫付; 3、用人单位因为未参保而需自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却又不支付的,工伤基金可以先行垫付。 工伤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