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二)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 (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形式有,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人可以以身心受损为由要求侵权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盗用和
损害他人的名誉权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公民的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
侵犯姓名权的情况主要有: 1、干涉:即干涉公民决定和使用自己的姓名; 2、盗用:即不经本人同意而使用其姓名; 3、假冒:即冒名顶替进行民事经济活动。
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偷别人的名字,盗用他人姓名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以他人名义开展某些活动,以提高自身价值或谋求不正当利益; 3、冒用他人的名字,指利用他人的名字,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第一,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姓名,特别是某些父母,认为子女名字是自己取的,不能让他随意更改,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姓名既然已经取了,那么就是姓名权人自己所拥有的,只要在法律允许和规定的范围内是可以更改的。 第二,盗用他人姓名来行事某些活动或者
民法典规定名誉权的侵权行为有对方故意造谣、歪曲事实,恶意诽谤,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或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扬他人隐私,造成重大后果。
构成要件有: 1、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2、发生了侵害名誉权的损害后果。 3、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不法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侵犯姓名权的方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 (3)假冒姓名。假冒他人姓名是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如使用他人的姓名填写旅店的登记表格,以他人的姓名进行社交活动。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