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刑罚执行是是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阶段,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保障。刑罚执行监督的内容是国家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监督的内部监督包括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一般监督包括三点:日常监督,职能监督和主管监督。 1、日常监督就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的各种双向监督,包括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这两种形式。比如,中央人民政府可以对其所直属下级机构各
1、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2、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3、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合法性;4、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5、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情况;6、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投诉制度等执行情况;7、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合法性
党内监督条例监督主体有六种:①党的各级委员会;②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③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④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⑤党员;⑥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党内监督条例一般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
行政执法监督主要包括的内容是: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合法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投诉制度等执行情况;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合法
侦查监督,一般有三个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有无非法拘捕、错捕或漏捕人犯的情况; 2、在立案、侦查、预审、勘验、搜查、扣押、鉴定中,有无违法行为; 3、在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中有无违法乱纪、刑讯逼供等
监督权包括: 1、批评、建议权; 2、控告检举权; 3、申诉权。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关国家机关负有查清事实进行处理的义务,我国的刑法和宪法都对此进行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侦查监督的内容包括: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有无非法拘捕、错捕或漏捕人犯的情况;在立案、侦查、预审、勘验、搜查、扣押、鉴定中,有无违法行为;在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中有无违法乱纪、刑讯逼供等情况。
立案监督的内容包括应当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侦查的,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立案通知后应当立案,切
国家行政监督机构有:监察系统(部、厅、局)、审计系统、检察机关(比如反贪局)、财政部; 综合性的是各级人大和政协以及他们下设的各个专业委员会,还有就是各级政法委执行对党内各级机关和党员的监督、审查等。行政监督方式如下: (一)事前监督、事中
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制度的内容: 1、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掌握由本部门实施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2、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为有效地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而制定了工作计划、方案及内部工作程序。
第一条为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及其司法鉴定活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