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执行查封是法院在强制执行生效裁决的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主动进行的查封,目的是便于进一步强制执行;诉讼查封是在诉讼过程中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由法院裁定后采取的财产保全手段。
人民法院查封财产需要具备合法的理由,并经当事人申请,批准后出具裁定书。已经在提出执行异议,并成立而解除查封手续的,本次执行程序应当不会再次查封。
不是执行异议,而是保全过度的问题,可以变更保全份额。
法院采取查封措施之后,可以向作出查封裁定的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这个时候提出申请执行查封异议是最好的。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
规定,在审判阶段,如果买方要求办理过户的房子已被法院查封,审判法官是不会支持办理过户请求的。尽管该买卖双方的购房合同有效,但因法律上履行不能法院并不支持办理过户。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买方在其他债权人申请
房产查封六年还可以续封。一般情况下,房产是不可以一直被查封。如果房产被查封,那么查封期限通常是不可以超过三年。但是房产可以被多次查封,但是不能够被同时查封。也就是说,房产被查封也是需要有先后顺序的,只有当前一个被解除查封,才可以查封下一个,
法院查封房子3年查封期过了,可以继续申请查封。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可以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可以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可以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需要在查封、扣押、冻结期
银行是可以查封房产的。债务人为了在银行贷款,将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便对该房屋享有了抵押权。作为该房屋的抵押权人,也即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在抵押人也就是债务人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款时,银行便能够申请采取查封、扣押房产的措施。人民法院根据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