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自诉案件立案审查要进行审查有无明确的被告人,有无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案件是否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立案的一般条件。对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符合上述的一般条件,即可立案。但对于刑诉法第170条第二、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只有一般条件还不足以符合
1、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 2、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3、第二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不可以调解结案。但是附带民事部分可以调解结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裁定。
1、人民法院对经过再审案件的审理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撤销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同时,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对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作出相应裁判。二是一裁定撤销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人民法院审
1、人民法院对经过再审案件的审理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撤销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同时,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对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作出相应裁判。二是一裁定撤销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裁定发回重
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中的再审案件,认为原审法院的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撤销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同时可以对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作出相应裁判。也可以将案件发回原法院重新审判。
1、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 2、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3、第二审
1、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
如果当事人要对二审的行政诉讼申请再审的,需要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的申请书,并提交认为二审的裁判文书确有错误的证据。并且需要在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具有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时,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原审案件也称
(1)对于已经生效的准予离婚的判决,因为婚姻关系是一种人身关系。 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只要发生法律效力,基于夫妻关系所产生的权利义务随之消失。不得申请再审。 (2)当事人可以就离婚案件中已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
在受理离婚案件后,人民法院应当先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依法进行审理,经审理确认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