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
关于公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的溯及力的理解如下: 法律的溯及力,即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颁布后对它生效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该法律就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律就没有溯及了。
司法解释可以溯及既往。法律解释是否可以溯及既往,各界意见不尽一致,通说持肯定意见。从法律解释的性质、法不溯及既往的合理性和我国立法法规定看,立法解释不应溯及既往,而司法解释应当具有溯及力。
国家赔偿法无溯及力,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采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关于溯及力的原则主要表现在,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刑法实施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会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行为时定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新的法律也认为是犯
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提起反诉必须具备4个条件: (1)反诉的对象只能是本案的自诉人; (2)反诉的内容
一、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是有溯及力的。 所谓非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为一次性行为的合同。恢复原状是解除有溯及力的的效果及标志。 二、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 所谓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必须在一定继续的时间内完成,而不是一时或一次完成
合同解除是否具有溯及力,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合同种类:解除继续性合同一般没有溯及力,效力只能及于将来; 2、当事人的意志:合同因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解除的,是否溯及应该尊重非违约一方的意志; 3、合同履行状况:双方未履行合同效力提前终结
合同追溯力又称法律追溯效力,是指法律是否适用于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若适用,则具有溯及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可以变更合同内容,但合同变更不能单方面进行,由合同当事人协商变更。在实践中,合同的变更一般没有
合同溯及力:是指法律是否适用于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如果适用,则具有可追溯性,如果不适用,则该法律不具有可追溯性。就现代法而言,法律一般只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即采用法律不可追溯过去的原则。合同当事人签订
无效婚姻的溯及力是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采取了溯及既往的立法原则,当事人当然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