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如下: (一)向违法行为人表明执法身份; (二)收集证据; (三)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四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包含调查取证听证程序、勘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措施等工作。听证程序包含听证人员和听证参加人、听证的告知、申请和受理等程度,还有听证的举行程序等规定。违法嫌疑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申请。调查取证主要是询
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如下: 1.侦查立案。 侦查机关接受报案人或控告人的举报,或侦查机关自行发现犯罪线索,予以立案侦查。 2.移送审查起诉。 构成犯罪的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提交起诉意见。 3.检察院提起公诉。 4.检察院对证据不充分的案件,
交通司法鉴定复议的流程: 1、准备《重新鉴定申请书》。 2、提交申请书,将写好的重新鉴定申请书交给办案机关。 3、举证期限,一般的鉴定申请的提交期限为举证期间之内,但符合重新鉴定的法定情形的,可超过举证期限。
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程序的具体规定有:1.拆迁人按规定向有关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房屋的地域范围。2.国家对房屋拆迁实行许可制度。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包括如下: 1、受理、立案、破案程序的有关规定; 2、采取强制措施的有关规定; 3、扣押、没收、返还物品、文件的有关规定; 4、法医伤情鉴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
可以由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包括:司法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检察院监督撤案法律条文主要有:加大审查案件力度、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对嫌疑人的讯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对于一些人民检察院需要审查的案件,要补充侦查的,可以及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检察院监督撤案的法律条文,也包括二次侦查,如
检察院监督撤案的法律条文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不起诉权的制约规定有: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1.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3.对于补充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