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借款人死亡借款合同不终止。借款人死亡后有继承人的,由继承人继承借款人的财产和债务,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如果借款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合同终止。
1、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遗产中偿还死者生前所欠的,原则债务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
债务人死亡后如果其所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可以向其配偶追讨欠款;或者可以向其继承人追讨欠款,因为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债务人死后可以向其继承人追讨债务,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的债务偿还责任,但是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也不需要偿还。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还可以向以下人员主张欠款: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
欠款人死亡后,如果其遗产足够清偿债务的,其债务从其遗产中清偿,有继承人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应将所继承的遗产用来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如果借款超过了遗产价值,遗产不足以偿还的,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否则出借人不能强制
1、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遗产中偿还死者生前所欠的,原则债务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还可以向以下人员主张欠款: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
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遗产管理人和遗产继承人承担债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欠款人死亡,应当由欠款人的遗产偿还债务。欠款人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当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 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可以不承担。 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应该由配偶来偿还该债务。
对于欠款人死亡后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其继承人偿还。债务人的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而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偿还。
债务人死亡后的债务应当由其继承人在债务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 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用债务人遗产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