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不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
专利权终止的情况有: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长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3、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 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应当使用专利
专利权的授予,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恢复,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及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的变更。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和根据需要设立的其他专门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审判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由它管辖的案件。 专门人民法院是我国人民法院系统的组成部分,它和各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国家的审
专利侵权主要包括: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等侵犯专用权、侵犯许可使用、侵犯转让权、侵犯获取报酬权的侵权行为。
专利维权流程如下:(一)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三)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
专利侵权行为可分为:直接侵权行为(由行为人直接实施了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行为人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
专利维权的途径如下: 1、自行和解,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 2、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处理,依靠行政手段责令侵权者停止侵权并对其进行处罚; 3、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并赔偿因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专利维权的流程
1.行政责任对专利侵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责令侵行为人停止侵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二、民事责任 1、停止侵,是指专利侵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
专利侵权的行为如下: 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5、进口专利产品或
专利侵权的风险有以下的2点:1、在专利实施过程中,涉及到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人,专利权人在合同的许可期限、许可对象、许可方式、许可地域、许可费用及滥用专利权等方面可能存在风险;2、被许可人可能存在专利权的稳定性,专利技术实现的可能性,专利技术的
专利权侵权行为有: 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侵权行为。即未经许可,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的; 2、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即未经许可,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 3、其他侵权行为。
一、专利侵权的如何赔偿 1、专利侵权的赔偿如下: (1)赔偿数额,以权利人实际遭受的实际损失为准,或者是侵权人实际获得的非法收益为准; (2)赔偿的数额亦可根据专利许可使用费来确定。这种方法确定赔偿的数额一般不超过专利许可使用费的三倍,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