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权限范围的划分。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
检察院立案的案件包括两类: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
自诉案件检察院不立案。对于刑事自诉案件,由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自行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受理。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院不批捕不一定会结案,不批准逮捕只是暂时状态,后面要看检察院是否提起公诉,如果提起公诉要等法院判决才结案,如果检察院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不予起诉,检察院出具不予起诉决定书结案。
案子到了检察院不一定意味着要判刑。《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检察机关没批捕户口不会有案底,只有人民法院确定被告人有罪,并判处刑罚的,才会产生案底。案底一旦产生,不得消除。若是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检察院的案管全称案件管理中心,主要是对所有的案件进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出口,对案件的流程进行全程监督,对相关的法律文书统一开具,对涉案财物统一监管等等。它主要是为了加强检察院对自身的法律监督的一个新设立的职能部门。
立案的流程有: 1.当事人或有关人士报案。 2.公安机关受理报案。 3.公安机关审查。 4.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人民检察院直接自行侦查的案件主要有以下三类犯罪案件: 1、贪污贿赂犯罪。 这类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8章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案,贿赂案,挪用救灾、抢险等款物案,挪用公款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案等,以及其他章节中明确规定按照刑
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不服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不服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不服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检察院立案的案件包括两类: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
自诉案件检察院不立案。对于刑事自诉案件,由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自行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受理。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