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程序限制中的法律风险对于内部转让,法律并无强制性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程序即可,而公司章程是可以限定转让时间、对象、股权比例以及是否经得其他股东同意的问题。从程序上的要求来说,法律并未要求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股东之间只要
公司出现安全事故的,股东一般是不需要对此承担责任的,不过如果股东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的,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责任:如果构成了犯罪的,则作为主要责任人的股东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没有构成犯罪的,则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
知识产权出资瑕疵的情况下,一般可以由股东自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则由造成瑕疵的一方向公司足额缴纳,且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隐名股东,是指处于特定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信息等法律文件中并不显现其名字的实际投资人。 隐名股东身份确认的实质性要件如下: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有明确的委托投资合同。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投资关系,由隐
1、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民事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将会损害其他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在此情况下,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 2、对公司的民事责任。 股东在出资后又抽逃出资的,构
挂名股东的法律责任是,如果实际出资人未按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则挂名股东在公司债权人的请求下,要在实际出资人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的责任。
滥用股东权利的法律责任为: 1、滥用股东权利和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给公司或者其它股东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 2、具有上述情形,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滥用股东权利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