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6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特有的一种土地处置方式,是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到改革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
根据现行的法律,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
土地使用权包括以下三种方式: 1、出让,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划拨,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确权后农村土地使用权最多是70年。耕地的承包土地期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承包土地期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构成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家机
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国有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也是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
国家规定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内容是: 1.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2.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3.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是: 1、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当地人民政府处理; 3、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纠纷调解程序是土地纠纷的必经程序,不经过调解是不能进行诉讼程序的。 使用权纠纷调解由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及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负责,通过调解确定的解决方案当事各方都必须遵守。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 1、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行为性质不同; 3、出让条件无限制,转让条件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