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是由国土资源局的主管部门进行办理。办理时,应当准备下列材料:土地其他权利的登记申请书;还需要带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如果借款人不是抵押人,还需要提供抵押人与借款人之间的担保协议书,以及借款人的法人资格证明
当事人需要将土地抵押的,去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
不动产抵押可以到下列地方办理: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办理土地使用证应由申请人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证大厅提出申请,受理登记、资料审查通过后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并拟经办意见,凭土地信息中心办文回
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只能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程如下: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向贷款行申请抵押贷款,需提交借款申请书等相关资料; (二)贷款调查:贷款行客户经理按贷款行信贷管理办法开展信贷调查及办理相关手续; (三)贷款审批
闲置土地不能办理抵押。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或者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等限制土地权利措施的,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相关抵押权人参与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拟订工作,并征求有关司法机关的意见。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
土地抵押一般按下列流程登记: 1、提交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依法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 2、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是自登记时设立。
闲置土地不能办理抵押。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或者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等限制土地权利措施的,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相关抵押权人参与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拟订工作,并征求有关司法机关的意见。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
是需要到房管局直接办理,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 1、抵押登记申请表(网上下载)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评估报告。
购房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土地使用人携带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土地管理机关勘查土地现场,进行权属审核;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后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