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小贷公司能债权转让。小贷公司债权转让一般是合法的,根据规定,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后可转让债权,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是如果小贷公司把它放贷形成的债权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债权转让的话,是法律所不允许而构成违法的。
公司解散后需要进行清算。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
子公司清算母公司的处理是:母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子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清算时,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子公司债务。
股东起诉解散公司不能同时申请法院进行清算,法院若是判决公司解散的,则公司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若是没有成立的,才能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
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须符合以下情形: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清算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3、清算组故意拖延清算。
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了结公司债务,并在股东间分配公司剩余资产,最终结束公司的所有法律关系的行为。中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自行解散,应由股东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选组成清算组。清算组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应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股东进行强制解散公司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股东须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股东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
公司清算登报不属于通知债权人,通知债权人应当是一对一的书面通知。债权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申报债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而进行的清算,或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宣布破产而进行的清算。人民法院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主体可以是公司的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是公司股东。
公司清算程序中,清理公司债权债务的方式为:依法成立清算组,并通过通知和公告告知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出资人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就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可以申请企业破产的人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清算债权债务是分别独立的个体,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