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8
安徽省关于滥伐林木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或者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盗伐林木罪立案标准中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刑法》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 (一)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 (二)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盗伐林木罪中的林木有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2、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立案标准是,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一千株以上的,或者是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诉。
盗伐林木罪刑事立案标准: 1、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2、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
肆意破坏砍伐树木,数量较大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对于破坏者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管制,并赔偿金额。数量巨大的,处罚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罚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都均为非法砍伐较严重违法行为: (一)肆意破坏或
立案标准为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滥发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滥伐是指缺乏林木采伐许可证、有证但任意采伐、超出许可范围采伐等。有关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对滥发林木罪的立案标准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确定为盗伐林木罪立案标准中的幼树。犯此罪的,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