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具体如下: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
一、独占市场 二、防止他人模仿本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一项技术一旦申请专利,无论这项技术通过发表论文,还是参加学术会议或展示会,或以其它方式的公开,均是在法律保护下的公开,任何人即使通过上述途径学会或掌握了这项技术,在这项技术被授予专利
1、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发明创造应该归完成人,这里的完成人就是受托人,法律这样规定既合理维护了对发明创造的完成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也就说这里的受托人)的利益,又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更有利于鼓励
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1、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委托合同的订立是以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互相信任为前提的,所以,如果一方对另一方产生不信任,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不能涉及一些与极为密切的,不可分的委托,比如婚姻登记就不得委托;
同样发明创造同日申请专利的专利局将分别向各申请人通报有关情况,请申请人自己去协商解决这一问题。解决的办法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所有申请人作为一件申请的共同申请人;另一种是其中一方放弃权利并从另一方得到适当的补偿。
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归属是: 1、如果双方事先有约定的,专利申请按照约定执行; 2、如果双方事先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是属于单位的。如果个人是通过执行公司或单位的工作任务或主要是利用本公司或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单位。反之,专利权归发明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符合下列要求的,可以申请专利: 1、新颖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没有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2、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征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
同样发明创造同日申请专利的处理方式为: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同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以下发明创造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不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当事人因其职务相关的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不是一定就当属于单位的。如果个人是通过执行公司或单位的工作任务或主要是利用本公司或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单位。反之,专利权归发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