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7
交通事故没有责任认定书可以起诉,只要符合起诉的法定条件即可,即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行政行为,因此,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既不能进行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那该如何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签字确认,无法更改了,如果有证据可以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审查申请。同一事故的审查以一次为限。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双方共同请求调解的,当事人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不适用调解的,交通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交付或送达当事人即可。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七条当事人共同请求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
如果是交警部门故意拖延时间不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话,或者是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不服的都可以申诉。申请复核的方法。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的真实性有怀疑,可以提请复核。申请复核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是可以通过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能,但并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当事人必须清楚,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交给当事人签字,只是让当事人确认收到,当事人即使签字,也只是确认签收了认定书,而不是确认同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结论。反之,即使当事人不签字,交通事故责任认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责任认定书,当事人是否签字,并不能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签字一般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的确认。 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法:一是直接送达,即为由当事的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给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