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所谓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自诉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如果是被害人,他们的陈述也是被害人陈述。被害人陈述有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与犯罪分子有直接接触或耳闻目睹犯罪行为的被害人陈述
被害人虽然某种意义上是一种特殊的证人,但并不能说所有的被害人都是法律意义上的证人。询问被害人时使用询问证人笔录,有违法律的严谨性和证据的科学性。因此,两者需要分开,设立专门的被害人陈述笔录是必要的,符
证人证言是证人将直接或者间接感知的案件真实情况向侦查人员作的陈述,证人证言的形成分为感知、记忆、陈述三个阶段,在其形成过程中,证人也会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其证言可能会有真、有假,夸大或者缩小的情况。在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
被害人陈诉,只是证据的一个方面,要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还需要其他证据,强奸属公诉案件,建议报警,由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调查取证。《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只有证人证言不可以定罪。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才能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如果证人证言能够与被告人供述相互印证,可以将其作为定罪证据。如果只有一个证人证言,而无其他证据佐证,一般不能对被告人定罪。对一切案件的
当事人陈述应当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车牌,事发时的情况,驾驶人采取的措施,以及行驶的车速和行驶的车道,以及对事故责任的看法等等。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陈述是对事故认定的材料之一,因此无论是交通管理部门还是当事人都是需要重视的。对交通事
私人开书店要办的证件如下:出版物发行员资格证,图书零售经营许可证,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到所在地市新闻出版局报名、参加培训、考试,然后由所在地省新闻出版部门发出版物发行员资格证。 第二步:已经通过考试得,等待发证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