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强奸罪的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为故意。
强奸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或者幼女的行为。1、强奸罪的主体是14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女性不是实行犯,只能是强奸罪的教唆犯、帮助犯或间接正犯。2、必须使用了“暴力”手段,“暴力”不限于使用武力,即可认为行为人开始实施强奸
强奸罪的认定: 1、客体是侵犯了妇女不可侵犯的性权利; 2、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共犯如何处罚: 1、主犯的刑事责任可分两种情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的主犯,应当按照
强奸罪共犯的处罚标准: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2、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强奸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
强奸罪胁从犯的认定标准有被胁迫的程度是不完全自愿地,除此之外,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大,属于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认定强奸罪胁从犯的具体标准是:从被胁迫的程度以及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确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中的幼女是指不满14周岁的女孩。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
定罪标准: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