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2
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人终止应当办理注销登记”更改为“依法完成清算、注
现在开设公司的有很多,又有很多不一样的规定,有这种的形式,而且根据企业需要,在有各种形式之间的相互转换。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改制为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改制为合伙企业操作流程 1、制订改制方案;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及上级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改制
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有: 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合伙人,人数应当在两个以上; 2、有依法订立且内容完善的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 1、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 2、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企业以全部财产清偿,不能清偿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有: 1、违法取得合伙企业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普通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其他法律责任
公司制企业和合伙企业主要有以下异同: 1、不同点在于两者的定义不同、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利润分配方式的不同、企业形式的不同、法律主体地位的区别以及产权结构方面的区别等; 2、相同点在于两者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营利为目的、有独立的名称以
(1)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成立的法律基础。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相互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 (2)合伙企业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出资是合伙人的基本义务
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合伙人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方法有: 1、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2、各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 3、几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4、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 上述执行方式中的合伙人是普通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申请设立合伙
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第一,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 第二,有合伙协议。 第三,有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第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第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第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是: 1、有2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是: 1、当事人协商一致; 2、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提出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解除权人提出解除合同的; 4、其他情况。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一、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 二、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三、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承担责任方面不同。 四、合伙企业与公司在设立方式、运营结构、投资的撤出和转让以及企业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