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租赁合同纠纷并不都是专属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参照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而其他一般租赁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如有协议管辖,以协议确定的法院管辖,如没有协议管辖,则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管辖地。
不属于工商局管辖。 商铺租赁纠纷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工商局只协调处理合同范本内的条款对错和合同是否有效措施,如果出现的是经济上的纠纷,那就只有上法院解决,走起诉流程。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是专属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诉讼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为此,《》第24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当根据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明确规定,经营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可以约定管辖。因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纠纷的管辖法院进行约定,但是不能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在合同中已经专约定管辖的,以约定为准;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
债务追偿权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民法典》规定了连带债务人之间享有法定追偿权。虽然规定追偿权人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就某个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而言,追偿权人追偿的范围只限于其未履行的份额,不能超出该份额;如果某个被追偿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