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民法典规定房屋居间合同可以一方与另一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解除房屋居间合同,或者在房屋居间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送达解约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房屋居间合同。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
撤销权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撤销权是指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放弃债权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合同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
民法典中民间借贷的有关规定为借款的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借款人应当提供与借款相关的真实业务活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以及支付利息。
民法典规定民事合同的解除如下: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民事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解约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民事合同。
民法典规定合同期限未到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解除,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后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民法典》规定同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双方按份共有,分割方式应当协商决定。共有的不动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担保期间的规定为,应当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但是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适用除斥期间的主要有: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的期间;撤销因欺诈或者胁迫订立的合同的期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间等。
形成权的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依照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法律效力,在一定的行使期限内收到限制。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五年。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五年,可撤销合同的一方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该五年计算期间不可以中断或者中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
连带保证责任的除斥期间,即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