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起止时间,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也就是保证责任有效存续的期间。在保证期间内发生一定的事实,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将因为保证期间的届满而被免除。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
承兑汇票保证人的权利义务是: 1、承兑汇票保证人享有代位权,可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2、承兑汇票保证人享有抗辩权; 3、承兑汇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人的责任是: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被保证人的债务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票据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汇票保证的注意事项有: 1、票据表面需要有保证字样; 2、票据上需要记载保证人的名称和住所; 3、记载汇票被保证人的名称; 4、注明保证日期; 5、必须由保证人签字或盖章。
汇票保证要注意下列问题: 1.保证人名称和住所该项记载能够使票据权利人及时并准确了解保证人的情况。 2.保证人未记载保证日期的,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3.表明“保证”的字样,这是票据保证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汇票背书法律效力是: 1、持票人背书并交付汇票后,被背书人取得汇票权利; 2、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背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3、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是银行,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是工商企业。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 但被保证人的债务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同时还规定,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票据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汇票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收款人,是指票据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又称票据权利人。
本票和汇票的区别:1、主债务人不同。本票中出票人一直处于主债务人的地位,而汇票中,经过承兑后,出票人是处于从债务人的地位;2、性质不同。本票属于自付证券,汇票属于委付证券;3、票据类型不同。本票即银行本票,汇票有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4、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而本票是签发的,出票人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因此他们两种的区别在于:汇票是有委托付款人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