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6
过了申请复议的期限,如果没有如下情形,不影响行政机关的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拘留所暂缓执行不用在拘留期内撤回,只有在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消了或者是被宣告无效的情形下,才不会被拘留。若是暂缓执行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区别在于:行政处分的形式只有警告、降级、记过、记大过、撤职和开除等六种形式。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执照、没收财物等。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行政案件进行强制执行的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则该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拘留申请暂缓执行是有时间限制的,理论上是收到行政拘留决定以后的六十日之内。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对于行政诉讼的判决申请进行执行的期限应当参考民事诉讼执行期限,时间为二年,起算时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人对于行政处罚拒不执行的,应当《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将其扣押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以及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一般情形下不能授权委托,但是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
行政违法行为同时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其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行政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这个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有: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当场作出;不能当场作出的,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