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6
《行政处罚法》中的追诉期限为二年,根据明文规定,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超过该期限的,不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公告告知期限,公告公布日开始计算,不管当事人是否签收,只要超达到六十天,就被视为送达。其中主要生效时间按照公告中标示的时间为计算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的期限规定是: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是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也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申请行政复议的最长期限一般是六十日。行政相对人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可以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但是若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按其规定的具体期限来申请。
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法律规定,若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指对违法行为人追究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为两年,在违法行为发生两年后,无论何时发现这一违法行为,都不能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期限《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应当从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且若涉及公民生命安全或金融安全的,期限从二年延长至五年。
责令限期拆除属于行政处罚。《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可以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