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6
行政处罚立案以后,行政机关一般需在九十日内处理,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但是如果能当场进行处理的,行政机关也可以当场对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可以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二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三是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四是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
诉讼期间不能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因此,强制执行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期间不能执行行政强制措施。
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行为,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办法来处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处理;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
受到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
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应遵照“一事不再两罚”的原则。所谓的“一事不再两罚”,是指对行政相对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或事实”,不得给予两次及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的六个月内,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能够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行政处罚不服,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行政诉讼时效是6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提起行政诉讼的最长期限,是不能超过二十年。对于因不动产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如果当事人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受理。
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天,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例外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