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可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用工单位主要以劳动者工作的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平均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该用工方式主要在餐饮、超市、社会服务等行业。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签劳动合同,也可以不签,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订立劳动合同,没有限制性规定。
第一,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第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第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
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劳动用工有下列区别: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的,而全日制用工是以天、周、月为主的;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签订口头的劳动合同,而全日制用工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等。
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办法: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不得约定试用期;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不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约定口头协议而不签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为适应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劳动合同的形式应当与全日制用工有所区别,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
非全日制用工要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签订。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不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履行的前提下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终止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不一定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之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前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如下: 1、由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