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不需要交诉讼费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是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同时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法规的规定是不须交纳案件受理费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
没有诉讼时效规定。刑事诉讼过程中均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通俗点说就是公安机关立案后一直到一审判决以前均可以提出。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没有诉讼时效的规定,是附属于刑事案件的进展的。只有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才有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般为3年。
1、原告必须是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赔偿数额、事实理由。 3、被害人损失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但是,对于被害
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因为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已经丧失行为能力,无法提起诉讼的,可以由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那一天开始,被害人
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2、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当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当国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任何公民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包括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流程具体如下: 1、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人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五日内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3、附带民事诉讼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
1、原告必须是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有明确的赔偿数额和事实理由。 3、被害人的损失为物质损失,且是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 2、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3、实质损失和必然遭受的物质损失。 4、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