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一房二卖”是指个别不动产的权利人为了自身私利,用同一套房屋,与不同的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一房二卖后,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公证卖房产需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填写《房产买卖公证申请表》,交纳公证费用;公证员与当事人谈话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产买卖公证书。
一房二卖中没有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虽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还不能获得所有权。在房主又将房屋卖给他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后,就无法再主张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当事人遭遇一房二卖时,属于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属于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发生一房二卖的处理: 1、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当卖房者为一般人,可以向违约者主张违约责任,只能主张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3、若是以上请求失
如果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并且标的房屋还没有进行交付的,属于两份合同都没有实际履行的情形,应该要优先履行在先的一份合同。如果两份合同中有一份已经登记过,另一份还没有进行登记。因为房屋过户登记是物权变动的范围,根据物权对世原则和物权公示原则
房屋产权的办理需要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 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房屋产权登记证。
小产权房买卖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处理,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2、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 3、
1、买卖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拿受理单。 2、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 3、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
小区住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开发商在房管局办理产权初始登记;房管部门对房产进行测绘,给予回执单;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等费用;办理抵押登记,领取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