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诉讼程序中债权转让的效果有下列效果:受让人取得债权以及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而债务人需要向受让人履行义务,以及主张其对原债权人的抗辩权利。
执行中债权转让有下列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该债权必须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且债权人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如果自己有执行案件,也就是说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和财产不足,所以被执行结束了。那么债权人转让给新的债权人,不受两年强制执行的时效限制。因为执行已经开始,申请执行期限没有问题,所以新债权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执行程序转让债权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
针对执行中的债权是否能转让的规定,生效判决确认的债权,并且在执行过程中也是可以转让的。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
债权转让一般指的是涉及的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一部分的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债权转让一般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如果是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中的新的债权人,因此原合同中的债权
股权转让的程序:首先应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
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进行债权转让。但是如果涉及的是不合理的债权转让,已经影响到执行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这时候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被执行人的行为。而且,如果被执行人是在执行过程中进行债权转让的,受让的新债权人,不能排除执行人强制执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