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6
没过户的赠与房产的归属:是属于赠与人的。在房产没有过户到被赠与人名下之前,赠与人任意的撤销权,可以没有原因的反悔。所以如果赠与人反悔了,那么这套房子仍旧是他的个人财产。
离婚房产过户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则不属于赠与,如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自愿无条件转移的,则属于赠与。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确实是个人财产,且与其他共同财产分配无关,性质上确实属于赠与。 但是,在离婚协议中把个人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的赠与方式与普通赠与是不同的。 普通赠与,在赠与完成前是可以反悔、撤销的。 离婚协议中的此
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
1、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2、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离婚协议赠与房产的赠与人,可以在所赠与的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之前,行使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夫妻双方未办理离婚手续,一方只凭借离婚协议是不可以的办理房产过户的。离婚协议是基于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对夫妻共同财产权利的处分。因此,离婚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但是离婚协议的性质决定了它并不具备强制执行
赠与房屋不过户有效吗 只签订赠与合同或者口头赠与,就算已经实际交付了房产,只要没有办理过户的,赠与行为就不算有效。由于我国不动产实行登记生效主义,涉及不动产的设立、变更或者转让,必须经过房地产相关部门的登记,才能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现实生活